涿州市桃园制氧厂成立于1997年10月01日,企业类型为股份合作制,法定代表人:冯金山,经营范围: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氦[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乙炔、一氧化二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一氧化碳、丙烷、二甲醚、氢[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和环氧乙烷混合物、二氧化碳和氧气混合物、甲烷、环氧乙烷、一氧化氮、二氧化硫、石油气(城镇燃气除外)批发、零售;仪器仪表、五金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销售。 该厂位于涿州市西关桥西,总占地约2329.89m2,现有职工8人,其中主要负责人员1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操作工人6人。 该企业于2021年5月27日取得了气瓶充装许可证,获准从事气瓶充装介质为:氧、氮、氩、二氧化碳、液氩、液氧、混合气(氩+二氧化碳),有效期自2021年6月24日至2025年6月23日。 该厂2023年5月换发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23年5月21日至2026年5月20日。许可范围:批发类(带储存):氧[液化的]、氮[液化的]、氩[液化的]、二氧化碳[液化的]。零售类(无储存):氧[压缩的]、氦[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氮[压缩的]、二氧化碳[压缩的]、乙炔、一氧化二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一氧化碳、丙烷、二甲醚谜、氢[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和环氧乙烷混合物、二氧化碳和氧气混合物、甲烷、环氧乙烷、一氧化氨、二氧化硫、石油气 (城镇燃气除外)、甲醇、乙醇[无水]。 为了控制、减少、避免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受涿州市桃园制氧厂的委托,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评价公司对其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