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保定销售分公司第四十一加油站位于易县北市村南路西,成立于2003年09月24日,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国有控股);负责人:孙宏伟;站长:朴伟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肖海旭。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成品油零售:烟草制品零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润滑油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化肥销售;肥料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洗车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13060013202500286,许可范围:柴油、车用乙醇汽油,有效期限至2028年10月17日。 该加油站现有职工6人,主要经营车用乙醇汽油(以下简称汽油)、柴油2个品种。现有设备为:加油区中间2台加油机因经营原因停用,另有4台加油机在用,其中2台汽油加油机、2台柴油加油机;共4台埋地SF双层油罐,其中2台40m3汽油罐、2台40m3柴油罐,双层复合加油管道,双层油罐采用在线渗漏监测系统,汽油设备设有加油和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按《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9条的规定计算,折合油罐总容积120m3,为二级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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